事項名稱:居民階梯水價人口基數(shù)變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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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名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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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主體 |
青島高新海潤水務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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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 |
R個人 □單位 □個人和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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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別 |
辦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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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權類型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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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依據(jù) |
《青島市城市供水條例》第三章 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: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適時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。 青島市物價局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民政局《關于青島市市內三區(qū)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和調整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》規(guī)定:居民階梯水量每戶按4人口計,超過4人的,每增加1人,年水量基數(shù)增加36立方米,具體人數(shù)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,由供水企業(yè)在制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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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條件 |
高新海潤水務管轄范圍內客戶居民階梯水價用戶用水人口發(fā)生改變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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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條件依據(jù) |
《青島市城市供水條例》第三章 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: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適時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。 青島市物價局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民政局《關于青島市市內三區(qū)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和調整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》規(guī)定:居民階梯水量每戶按4人口計,超過4人的,每增加1人,年水量基數(shù)增加36立方米,具體人數(shù)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,由供水企業(yè)在制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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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材料 |
《居民戶口簿》(或《居住證》)原件和復印件(含索引頁)、辦理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。委托經(jīng)辦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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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程序 |
(一)用戶申請。將客戶名稱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、申請材料等進行系統(tǒng)登記,并拍照留存。 (二)確認客戶無拖欠水費或違章用水、審核材料齊全、填寫無誤,符合條件方可受理。 對于情況特殊,未能提供戶口簿、房屋合同的,或資料不完整的,可安排外勤人員現(xiàn)場落實,并根據(jù)實際情況予以處理。 (三)系統(tǒng)調整。變更自客戶申請次月起生效,系統(tǒng)將自動調整客戶相關信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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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 |
R不收費; □依據(jù)《___ _》規(guī)定,___ (收費項目名稱)收費__ _元; 如果符合____ 條件(優(yōu)惠、減免條件),收費_ 元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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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期限 |
資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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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 |
青島市高新技術產(chǎn)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河東路以北、岙東路以東高新水務一樓客服大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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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時間 |
周一至周五:8:30—17:00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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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 |
68687070 |
監(jiān)督電話 |
96111 |
表格下載 |
見附件 |
附件-居民階梯水價人口基數(shù)變更申請表